职工医保参保报销须知(门诊)

发布时间:2024-01-22      来源:惠阳区妇幼保健院

一、参保职工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1个年度内保持不变

二、需变更下一年度门诊定点的(除以下所述特殊情形外),需在每年9月至12月到所选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变更定点手续,或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门诊选点登记”办理变更手续。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院方可进行医保门诊报销,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参保人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门诊定点机构:

一、参保人因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发生改变的;

二、用人单位常住地发生改变或参保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

三、参保人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转换的;

四、原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变更地址或取消定点资格的;

五、参保人符合计生政策怀孕的;

六、参保人年度内尚未在原选定门诊定点机构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的。

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

项目

报销比例

单次报销限额

年度限额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职工医保(统账结合)

85%

65%

60%

200

2028

2024年)

职工医保(单建统筹)

80%

60%

55%

职工医保(退休职工)

87%

67%

62%




温馨提示:

参保人应到指定金融机构办理“惠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和在有关渠道激活领取“医保电子凭证”(以下简称医保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凭证办理成功后,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凭证就医或购药。在未办理社保卡或医保凭证前就医或购药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一、参保职工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1个年度内保持不变

二、需变更下一年度门诊定点的(除以下所述特殊情形外),需在每年9月至12月到所选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变更定点手续,或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门诊选点登记”办理变更手续。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院方可进行医保门诊报销,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参保人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门诊定点机构:

一、参保人因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发生改变的;

二、用人单位常住地发生改变或参保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

三、参保人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转换的;

四、原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变更地址或取消定点资格的;

五、参保人符合计生政策怀孕的;

六、参保人年度内尚未在原选定门诊定点机构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的。

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

项目

报销比例

单次报销限额

年度限额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职工医保(统账结合)

85%

65%

60%

200

2028

2024年)

职工医保(单建统筹)

80%

60%

55%

职工医保(退休职工)

87%

67%

62%




温馨提示:

参保人应到指定金融机构办理“惠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和在有关渠道激活领取“医保电子凭证”(以下简称医保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凭证办理成功后,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凭证就医或购药。在未办理社保卡或医保凭证前就医或购药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