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康复中心改造项目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惠阳区妇幼保健院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对产后康复中心改造项目进行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编号: BJ-2024-05001

二、项目名称:产后康复中心改造项目

三、最高限价:¥476758.97元

总额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

(二)项目需求

1.采购人工作

1.1开工前确认成交供应商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1.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

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1.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2.成交供应商工作

2.1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壹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采购人审定。

2.2成交供应商应指派一名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2.3.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3.3施工中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工程竣工未移交采购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2.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3.关于工期的约定

3.1采购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并支付成交供应商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3.2因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动工、影响工期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工期。

3.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4因设计变更或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采购人,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成交供应商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4.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4.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成交供应商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采购人要求复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采购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

4.3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工期不顺延。

4.4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采购人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另定验收日期。但采购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成交供应商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4.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采购人管理日起计算,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中防水工程为5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采购人应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5.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5.1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且施工进场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

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80%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50%;工程进度达到100%后付至工程合同价8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审核定案且竣工资料提交发包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7%;

3.本工程保留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返还。

5.2成交供应商申请工程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6.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6.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6.2.1成交供应商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方政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二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6.2.2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成交供应商未报,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成交供应商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价不会因成交供应商的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必要的相关资质: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3)其他必要相关资质。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采购办办公室获取比价文件。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每个包组)(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比价文件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函,加盖公章的原件)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6.项目必要的相关资质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必要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所有比价文件盖章(骑缝章)密封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时截止提交。(比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价文件规定的比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办公室;

九、开封时间:2024年5月1715:00(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代表需现场提交材料)。

十、公告信息查询:

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官网。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办

联系电话:0752-3816977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号(惠阳区妇幼保健院)。


附件:

1.院内比价报价单

2.相关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施工图(联系采购办办公室获取

5.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中心改造项目-装饰部分清单 

6.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中心改造项目-安装部分清单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对产后康复中心改造项目进行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编号: BJ-2024-05001

二、项目名称:产后康复中心改造项目

三、最高限价:¥476758.97元

总额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

(二)项目需求

1.采购人工作

1.1开工前确认成交供应商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1.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

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1.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2.成交供应商工作

2.1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壹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采购人审定。

2.2成交供应商应指派一名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2.3.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3.3施工中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工程竣工未移交采购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2.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3.关于工期的约定

3.1采购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并支付成交供应商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3.2因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动工、影响工期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工期。

3.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4因设计变更或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采购人,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成交供应商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4.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4.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成交供应商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采购人要求复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采购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

4.3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工期不顺延。

4.4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采购人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另定验收日期。但采购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成交供应商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4.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采购人管理日起计算,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中防水工程为5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采购人应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5.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5.1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且施工进场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

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80%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50%;工程进度达到100%后付至工程合同价8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审核定案且竣工资料提交发包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7%;

3.本工程保留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返还。

5.2成交供应商申请工程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6.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6.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6.2.1成交供应商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方政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二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6.2.2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成交供应商未报,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成交供应商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价不会因成交供应商的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必要的相关资质: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3)其他必要相关资质。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采购办办公室获取比价文件。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每个包组)(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比价文件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函,加盖公章的原件)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6.项目必要的相关资质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必要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所有比价文件盖章(骑缝章)密封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时截止提交。(比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价文件规定的比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办公室;

九、开封时间:2024年5月1715:00(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代表需现场提交材料)。

十、公告信息查询:

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官网。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办

联系电话:0752-3816977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号(惠阳区妇幼保健院)。


附件:

1.院内比价报价单

2.相关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施工图(联系采购办办公室获取

5.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中心改造项目-装饰部分清单 

6.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中心改造项目-安装部分清单